高速路公司维护不力,要不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?93岁老人横穿马路被撞死!发表时间:2023-02-15 09:12作者:为峰律师 高速路隔离栅栏破损或道路有坑,发生交通事故,高速路要不要承担责任? 据西门晚报报道,93岁的张老伯在吃完饭回家的路上,为了图方便贸然横穿高速路,不幸被撞身亡。交警认定司机次责,经调解保险公司赔偿28万,但家属认为,高速公路有一处隔离栅栏存在破损,为老人进入高速段提供了条件,对老人死亡负有过错。要求高速路公司赔偿,能不能赔呢? 我们设想一下,如果高速路上有一坑或障碍物,高速路公司未及时修复或清理,成为交通事故原因的,那高速路公司是要负责任的,但本案就算隔离栅栏破损,如果不穿越高速路,也不致于发生死亡的结果,要知道行人是不允许进高速路的。
本案法院认为,张老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擅自进入高速公路危险区域,此时高速公路管理者的安全保障和警示义务应严格限于合理范围内,而不应被随意扩大解释,遂驳回了张老伯家属的诉讼请求。 法院这样裁判,我认为是合理的,你们认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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