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买的房加了对方名字,离婚时可以平分吗?离婚房产如何分割?发表时间:2023-01-18 15:48作者:为峰律师 王某婚前已经全款购买了三套房产,登记在自己名下,在当地也算得上是成功人士,可惜多年来一直单身!后经过他人介绍,很快就跟乔某结了婚!但是在结婚时,妻子乔某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,王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,毕竟妻子是跟自己一起生活到老的人! 王某的想象是美好的,但是现实却很骨感!两人因为是闪婚的关系,很多事情还没了解透彻,婚后两人性格不和、家庭琐事等逐渐产生矛盾,婚姻陷入了僵局。最终乔某起诉至法院,请求判决离婚,并要求对三套房产进行分割。乔某认为,婚后王某无正式工作,整日游手好闲,对家庭贡献毫无贡献,三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。此外,考虑到照顾女方及小孩的原则,请求法院确认他对三套房产享有60%的份额。
王某辩解称,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靠房租租金维持的,反而乔某频繁换工作,脾气暴躁,动不动就要跟自己离婚。而房产是自己婚前买的,应属于个人财产,不应分割!
法院审理认为,涉案的三套房产现登记为双方共有,王某结婚时将乔某名字登记,属于赠与行为,因此需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但是要考虑三套房屋的合同签订情况、购房款支付情况、税费支付情况等案件事实,以及夫妻双方对三套房的贡献大小!最终判决王某享有75%的份额,妻子乔某享有25%的份额。乔某不服,坚决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,驳回乔某的上诉! 好一个你浓我浓,谈钱就不浓的案例,大家正反观摩,各取所需,如果想彻底一点,约律师喝茶,付费的那种! 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,免费咨询律师事务所,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,律师事务所,广州律师事务所,律师,律师免费咨询,征地拆迁律师咨询,房产律师,土地征收律师,广州律师 上一篇商品拆封不退?不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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